SA8000的主要内容
童工:公司不可雇用童工或支持雇用童工的行为。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童工的政策和程序,应提供够的支持促使童工接受学校教育。
强迫劳动:公司不可雇用或支持雇用强制劳工的行为,也不可要求员工在受雇之时交纳(押金)或存放身分证于公司。
组织工会的自由与集体谈判的权利:尊重员工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公司应保证工会代表不受歧视。
歧视:不得因种族、社会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工会会员或政治归属等而对员工有歧视行为;公司不允许扰行为。
惩戒措施:不得从事或支持罚、精神或肉体胁迫以及言语侮辱。
工作时间:在何情况下都不能经常要求员工1周工作过48小时,每7天至少应有1天休假;每周加班时间不过12小时。
工资:公司应该它所给付的标准工作周的工资至少能够达到法律或行业规定的工资标准;薪酬给付的形式,无论是现金或支票,都须合乎方便工人的原则;公司不可逃避劳动法和社会法规中明定的对员工应尽的义务。
健康与:公司应提供健康与的工作环境;员工接受定期和有纪录的健康与训练;提供员工干净的厕所、可饮用水。
管理系统:高层应该制定有关社会责任和劳动条件的公司政策。(摘自《商务部网站》SA8000标准2001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