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药材进口清关报关流程如下:
进口前准备
- 确认资质:进口单位必须是中国境内的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中药生产企业,或具有中药材 / 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经营企业1。
- 查询准入:查询海关总署《准予进口中药材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确认药材及来源国是否在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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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文件:
- 首次进口:需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进口药材批件》,提交进口药材申请表、申请人资质证明、出口商注册证、购货合同、药材产地相关资料、药材标准及来源、药材来源鉴别证书等材料。
- 非首次进口:直接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无需批件,但需提供进口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出口商注册证、购货合同及其公证文书等文件。
- 办理特殊证明:涉及 CITES 公约保护物种,需提供国家濒管办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动物源性药材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3。